Thelonious Monk,美国爵士乐作曲家、钢琴家。波普爵士乐创始人之一,大大促进了冷爵士乐的发展。蒙克的作品具有和声进行不同寻常、采用不和谐音、节奏和即兴演奏复杂的特点。他的《午夜圆舞曲》《忧郁的修道士》《恢复正常》以及《露比,我亲爱的》等多部作品,已成为爵士乐经典之作。
五岁时,Thelonious Monk全家搬到纽约,一年以后开始学习钢琴演奏,十一岁时开始接受正规的钢琴教育。在高中时期他有时在教堂演奏管风琴。三十年代后期,他与一个福音乐团巡演,随后开始在俱乐部演奏,1941年至1942年间,他加入了Kenny Clarke的乐队任钢琴手,在敏顿俱乐部演出。1943年至1945年Monk在Coleman Hawkins的六重奏待过,1946年又加入Dizzy Gillespie的大乐队,1947年他开始领导自己的乐团。Thelonious Monk具有一种独一无二的能力,能将精致、令人惊讶的和声转接以及古怪的节奏融进疯克味十足的Riff中,他的作品实际上比其他人的更有穿透力,对爵士乐来讲,这是种最高的赞扬。
演艺经历
五岁时,Thelonious Monk全家搬到纽约,一年以后开始学习钢琴演奏,十一岁时开始接受正规的钢琴教育。在高中时期有时也在教堂演奏管风琴。
三十年代后期,他与一个福音乐团巡演,随后开始在俱乐部演奏。
1941年至1942年间,他加入了Kenny Clarke的乐队任钢琴手,在敏顿俱乐部演出。
1943年至1945年Monk在Coleman Hawkins的六重奏待过。
1946年又加入Dizzy Gillespie的大乐队。
1947年他开始领导自己的乐团。
1957年重新获得演出许可后,Monk召集了一个强力的五重奏固定在Five Spot俱乐部演出。Monk与Gerry Mulligan一起合作录音,使得他被更多的观众所认识。与古典作曲家Hall Overton的合作使他的演奏管弦乐化(1959年在Town Hall的现场演出)。
1961年他第一次巡演欧洲。
1964年又去了日本,六十年代初期,Monk组建了一个稳定的四重奏,成员有次中音Charlie Rouse、贝司John Ore、鼓手Frankie Dunlop。乐评认为他和其他萨克斯手的合作要更为出色些,如Harold Land、Johnny Griffin,但是他们忽视了实际上只有Charlie Rouse才真正理解Monk的曲风,他也许算不上是位伟大的独奏者,但他粗砺、生硬的演奏恰好像手套一样契合Monk的曲子。
1971年他为黑狮唱片公司录了两张专辑《Something In Blue》和《The Man I Love》,都是三重奏的作品,贝司手是Al Mckibbon,鼓手为Art Blakey。这是两张Monk的最佳专辑,充分展现了鼓手和钢琴手之间出神亲密的合作。1971-1972年间他还是和Giant Of Jazz一起巡演。
1974年还率领自己的大乐队参与了新港爵士音乐节。